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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对象:
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。
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:17386691306(全国范围企业均可申报、欢迎渠道合作)
二、申报条件:
1.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,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;
2.企业依法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。
三、减免金额:
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,招用一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享受36个月的税收优惠政策期限;依次扣减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。
金额合计:广东地区:23400元/人。
我司能精准确认贵司符合人员,及时高效申报,早申请,早抵扣。
减免申报:指企业每月正常报税同时进行的税务优惠减免申报;
追溯申报:指企业在2019年元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人员的税务优惠申报。(包含离职人员)
政策依据:财税(2019)22号文、财税(2021)18号文
举例:退税减免额度:按重点群体人实际参保月份,企业享受退税650元/月,最长36个月(交多少个月补多少个月),最终实际额度还要看企业2019-2021年的纳税总额。以企业已招用50名脱贫人口全部社保满一年为例:按7800元/人年可减扣50人*7800=39万元,共计可按标准减扣三年,即78万/年*3=合计约117万(具体以实际申报和审核通过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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